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一章第三十条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公民可以向县级以上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免费领取“安徽省老年人优待证”。
2.合肥市居民领取老年人优待证须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携带一张一英寸免冠照片一律到户口所在的县(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取。
3.非合肥市居民但长期在合肥市居住的,可携带子女单位或所居住的街道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取。
4.农村老年人领取优待证,可由乡镇登记后统一到县区办理。
5.市直机关离退休人员办理老年优待证可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理,也可到户口所在区办理。6.老年人优待证分绿色(60周岁),红色(70周岁)两种,享受的待遇分别是:
(1)免费进入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开放文物点、美术馆、科技馆、文化宫等场所;
(2)优先购买车船票、飞机票,优先上下船、飞机,优先检查托运行李、物品;
(3)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
(4)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5)70岁以上老人还可以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汽车,免费进入风景名胜区,在医疗机构就诊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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