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组成合议庭,并且合议庭的成员不是固定的,可能是临时组成的。在开庭前,法院需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合议庭是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但成员并不固定,可能是院长或庭长指定的审判员。
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判后,需确定合议庭的成员,并在开庭十日前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合议庭也是属于法院是狠厉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但是合议庭的成员并不固定,往往是临时组成合议庭成员,其中担任审判长的一般是院长或者庭长指定的审判员。
分 析 : 根 据 素 材 , 人 民 法 院 在 决 定 开 庭 审 判 后 , 需 确 定 合 议 庭 的 成 员 , 并 在 开 庭 十 日 前 将 人 民 检 察 院 的 起 诉 书 副 本 送 达 被 告 人 及 其 辩 护 人 。 合 议 庭 也 是 属 于 法 院 的 基 本 审 判 组 织 , 但 是 成 员 并 不 固 定 , 往 往 是 临 时 组 成 合 议 庭 成 员 , 其 中 担 任 审 判 长 的 一 般 是 院 长 或 者 庭 长 指 定 的 审 判 员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审判后,需确定合议庭的成员,并在开庭十日前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合议庭也是属于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但是成员并不固定,往往是临时组成合议庭成员,其中担任审判长的一般是院长或者庭长指定的审判员。此外,《刑诉解释》第27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合议庭应当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合议庭的成员并非固定,而是根据案件情况临时组成,而院长或庭长则担任审判长。这一规定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合议庭成员,并在开庭十日前将起诉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但成员并不固定,一般是临时组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刑诉解释》的规定,院长或庭长可以指定审判员担任审判长。这一规定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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