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已经拟出有望下月提请审议
2006年01月12日13:55
中新网1月12日电据法制网报道,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现已拟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日前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这一草案已列入这一计划的第一类立法项目,拟安排在今年2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中国现行的合伙企业法是1997年2月23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7年8月1日起施行的。
报道说,合伙企业法修改确定由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起草。财经委员会于2004年2月成立起草组,经过广泛调研起草,已拟出草案。这一草案除增加规定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等内容外,还对合伙企业破产与新的企业破产法草案进行了必要衔接。(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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