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借据并不会自动因超过三年而失去法律效力。
所谓的三年时效制度实际针对的是诉讼时效,即当公民的民事权益受到了损害后,其拥有特定的时间范围来行使自身的合法权利;
如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借贷关系中的被告方有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来对抗原告的诉讼请求;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导致败诉,这并不意味着自然人失去了请求法院进行司法援助的权限,当事人仍能向法院申请立案处理。
例如,若借据中未明确规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且从债权人提出要求之日起便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
反之,若是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已经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债务人在还款日期截至的当天再次提出要求债务人偿还款项的请求,应自当日起计算为三年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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