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胜诉方同意由败诉方直接支付给原告,那么法院就无需退还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用。不过一般情况下是法院进行退还诉讼费。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
第六条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退还当事人预交但不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时,不得以立执行案件的方式退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