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如下:
1.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图纸,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材料计划等,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流。
2.负责对所承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把好工程技术质量关。
3.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项目的检验,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对工程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和整改,并督促施工人员做好质量问题的记录。
4.负责施工材料的合理使用,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成本,杜绝浪费。
5.负责开展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6.负责对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的检查与执行,促进现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7.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和制度,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8.做到工地工程款应及时到位,完工后做好结算单并与工人结算。
9.实行预留质量保证金。
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实施程序是什么
1.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3.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报建设单位核备。
监理实施细则应分专业编制,体现该工程项目在各专业技术、管理和目标控制方面的具体要求,以达到规范监理工作的目的。
4.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怎么起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n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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