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和公司法人是否可以兼任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监事是独立的,对公司的经营起到监督的作用,法定代表人是不能兼任监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公司法人和监事的责任是什么
法人的责任:
1.按照工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法人章程和规章行使职权。
2.严格在核准的业务经营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
3.必须依法经营,遵纪守法。
4.法定代表人应当遵守企业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企业利益,不得利用在企业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监事的责任: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当监事对个人有影响吗
当监事对个人有影响的。监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一般来讲,监事不承担一般性法律责任,但在特定情形中,是要负法律责任。不需要承担债务,因为这是公司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监 事 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n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n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n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n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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