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于年月日相识,并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在年月日生育了一个儿子/女儿,名叫XXX。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
男方:我是某某,男性,汉族,出生于年月日,居住在XXX,联系电话是XXX,身份证号码是XXX。
女方:我是某某,女性,汉族,出生于年月日,居住在XXX,联系电话是XXX,身份证号码是XXX。
男方和女方在年月日相识,并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在年月日生育了一个儿子/女儿,名叫XXX。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部分,用于明确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避免日后纠纷。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民政局离婚协议书的撰写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状况、离婚原因、财产分割方案、债务处理、子女抚养权、离婚后生活安排等内容。其中,财产分割方案应当明确双方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以及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方式。
另外,离婚协议书还应当约定债务处理方式,即双方是否需要共同偿还债务、如何分配债务的清偿利益等。对于子女抚养权,协议书也应当进行明确,包括子女的姓名、出生年月、抚养方式等。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达成一致,或者协议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在撰写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男方和女方于年月日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了一个儿子/女儿,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民政局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协议书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婚姻状况、离婚原因、财产分割方案、债务处理、子女抚养权、离婚后生活安排等内容,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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