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部分地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详情查询当地(市)司法局);
(6)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7)品行良好。
哪些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如何处理?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全文5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