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遗失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本人携带离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同意申请的,将本人曾经办理离婚登记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即可。
产权证遗失怎么办
首先,需到交易核心申请内部查册,再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遗失报告到登记窗开具《登报证明》。然后在日报上登报一天,持报纸原件到档案馆办理调档手续,调测绘图后再晒图。登报1个月后,备齐登报报纸原件(整张报纸),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所需时间一共约3个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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