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丢了补办的方式:
1、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2、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法院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怎么补办
法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不小心丢失可以去婚姻登记中心申请补办。相关流程也较为简单,只需要本人携带离婚证以及本人的有效证件,例如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去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当档案被调出后,根据本人的申请,可以把当初办理婚姻登记时放到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进行复印,然后再盖有民政局的公章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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