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的共同代理有哪些规定
共同代理是指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共同代理】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代理人的定义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当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时,他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当委托代理人是法人时,所受托的事项必须符合其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的场合,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防互相推诿,也便于发生纠纷明确责任。如果授权委托书未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和责任推定为同等。
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却委托,但应及时通知被代理人即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代理人承担。
可以成为民事代理人的相关内容就是这样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能够成为民事代理的人可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需要注意的是,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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