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同一辆机动车吗
一、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同一辆机动车吗
1、机动车驾驶人可以一次性处理同一辆机动车。记分分值累积计算。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可以处理其驾驶的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记分满12分的,不得再处理其他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二、交通违章缴纳罚款方式有哪些
交通违章缴纳罚款方式如下:
1、当事人需携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原件,到所在地任意交通支队、执法站接受处罚处理;
2、当事人到工商银行自助机处理违章,到所在地任意工商银行网点处的自助机上办理;
3、当事人使用网络软件办理,办理异地服务违章处理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时间一般为一周;
4、当事人手机银行处理违章,并缴纳交通违章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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