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自己也可以申请吗
诚然,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律框架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具有依法自请取保候审的权利。这一权利通常须由辩护律师或是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来代为行使,并向负责该案件处理的司法机关提出相应请求。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的变通形式,允许满足特定条件的涉案人员在案件审判过程中暂时离开监管场所,恢复正常的日常生活,然而在此期间内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自己能办理吗
在法律实践中,当事人既可自行办理取保候审事宜,亦可授权委任其他人士代为办理。
然而,只有满足特定条件方能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单独或是附加适用刑法的,均符合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涉案件可能导致其被判有期徒刑以上重罪,但经过调查评估证实其若被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威胁时,亦可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取保候审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取保候审自己也可以申请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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