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在实施教唆行为后,在其他被教唆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后,积极有效地采取措施阻止犯罪结果的,是教唆犯罪中止,如果其个人意图中止犯罪,但未能积极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不能认为教唆犯成立了中止犯罪。
教唆犯罪如何认定
1、行为人以劝说、授意、收买、利诱、怂恿、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认定为教唆犯罪。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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