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者的权限及责任。在有限责任制公司内部,除了公司章程有明文规定之外,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将决定最终的决策权。简单来说,拥有更多资金的股东享有更大的话语权。
然而,在有限合伙制企业中,这一角色由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人则无需参与到管理与执行工作当中去。
2.投资者的权益与义务。在有限责任制公司中,除非公司章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投资者的权益与义务亦将根据他们在该公司中的持股情况来确定。当初付出的资金越多,未来所能够获得的收益也必将相应增多。有限合伙制企业的规定相对较为灵活,具体实施将主要依赖于合伙协议的约定。
3.法律责任承担方式。在有限责任制公司中,股东仅需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有限责任。相比较之下,在有限合伙制的企业环境里,普通合伙人需要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来对企业负责,而有限合伙人,则只需按照其出资额度,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税务政策。个体在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投资时,所产生的收益以及分享的红利都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要求合伙人们各自独立地承担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义务。
5.利润分配规则。
《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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