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后营业执照还赔钱吗
时间:2024-08-09 09:43:13 331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强拆后营业执照还赔钱吗

在面临强拆后,关于营业执照本身是否直接涉及赔偿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营业执照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赔偿的对象。

1.如果因强拆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从而影响了营业执照所代表的经营权,那么企业可以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2.特别是当强拆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时,企业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包括房屋价值、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费用等在内的全面赔偿。

这些赔偿项目间接涵盖了因强拆导致的营业执照无法正常使用所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强拆企业可申请的赔偿项目

当企业遭遇强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以下赔偿项目:

1.企业房屋价值:对于合法房屋,企业应获得相应市场价值的赔偿;若被认定为违建,则可能仅获得建筑成本补偿,甚至在某些地区可能不予补偿。

2.搬迁、临时安置费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企业应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停产停业损失:此部分补偿针对因征收导致的临时性经营困难,需具备合法经营手续及纳税凭证。补偿标准可能按适当期限或房屋补偿金额的适当比例计付,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4.补助和奖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企业给予相应支持。

三、合法强拆需遵循哪些程序

合法强拆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以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主要程序包括:

1.申请裁决:拆迁当事人需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等达不成协议的事项,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这是启动强制拆迁程序的前提。

2.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后,应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合理要求予以采纳。调解是裁决前的必经程序。

3.听证会:在特定情况下(如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需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或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召开听证会,就相关事项进行公开讨论和听取意见。

4.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需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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