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增加赔偿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应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如果不足500元,则为500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的3倍赔偿是赔偿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只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不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确约定更大的处罚性赔偿条款,不违反立法意图。二、经营者欺诈行为包括哪些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有以下情况之一,欺诈消费者行为:(1)销售混合、混合、伪造、伪造、充实商品的;(2)采用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缺乏销售商品的份量。
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多少的赔偿
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多少的赔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存在特殊情况的,还可以要求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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