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不同类型有哪些
时间:2023-07-02 18:14:02 45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2、按量计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3、单价合同,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

工程总承包合同怎么写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地点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期及承包价款:

1、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结束。工期天。在合同签定后,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

2、承包价款:

第三条工程范围、内容和承包方式、

工程范围:见施工图纸及报价书内容

工程内容: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全部新建工程内容;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质量和技术要求:

工程质量为合格标准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基础工程完工付总工程价款的30%,主体工程完工付总工程价款的30%,装修工程完工付总工程价款的20%,竣工验收付总工程价款的15%。剩余总工程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甲方按本协议约定,负责施工合同的签署,并遵守甲乙双方约定,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履行本协议其它约定的义务以及相关责任。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设计进行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第八条工期顺延:

施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按原确定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九条工程价款及计价方式:

1、按xxxxx标准,二类取费,人工费按现行人工费68元/工日计取。如遇政策性调整(人工费、税金等),均按文件规定全部予以按实调整。

2、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

3、材料价格:主要材料(半成品):

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墙体主材、装饰材料、水电安装中的管、线主材参照《市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发布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计算。实行暂定价的材料(半成品),由双方认质认价确定,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

第十条竣工验收及保修期:

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验收。

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30天内完成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3、本工程质量保证期2年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四条争议: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可持本合同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和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及合同份数:

未尽事宜,另行商定,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

电话:电话:

虽然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规定,但是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仍然非常严格,对于中标方来讲,签完总承包合同后,应该开始着手准备相关的证件材料,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相关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全文2.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程总承包 最新知识
针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不同类型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不同类型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