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针对某一特定债务,经过查证核实,判断为属于原夫妻一方个人负担的债务,无论此种债务是否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产生,即便该债务源自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亦应在结束这段婚姻之后,由责任人本人自行负责归还。
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仅将该个责任人为被告列出,进而判决此人进行偿还该项债务。
然而,假使经确认为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则依据当时离婚的具体方式以及对债务的约定或规定,判断应由某一方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