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要离婚的首先可以询问对方的离婚意愿,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那双方就可以协议离婚。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那己方就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打离婚官司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原因的除外;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具备一定的辨别能力,其由谁抚养,要尊重子女自己的选择;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准许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2、离婚诉讼中夫妻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离婚诉讼中夫妻债务的承担;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侵犯的是另一方的配偶权。离婚时另一方要求赔偿的,此类赔偿是一种精神补偿,属于精神抚慰金范畴;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侵犯的是另一方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存在家庭暴力的,对方对你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派出所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病历、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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