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应给予帮助吗
离婚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应给予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不给钱如何处理
离婚不给钱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或者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的,另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根据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人;
3.当事人以没有钱为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
三、经济困难就能不给抚养费吗
经济困难不能不给抚养费,具体内容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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