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可以过户的,但是必须符合宅基地转让的相关条件,只限于本村村集体的成员之间,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至于非本村经济成员,自然是不能过户的。
农民因买卖或继承房屋而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而言,就是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在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后15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核后,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发加盖有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
一、宅基地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工作程序
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发证[1]
(二)变更基本条件
(1)申请人户口必须在本村
(2)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农业户口
(3)申请人及家属必须没有宅基地使用证
(三)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2)当地公安局派出所的证明
(3)申请书一份、委托书一份
(4)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
(5)原土地登记卡二件,原宅基地使用证原件
(6)更正后填写的土地登记卡三张
二、宅基地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补办流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补办费用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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