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在哪
时间:2023-04-13 08:41:10 3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的区别在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之间的区别如下:

1、行为方式不同。诬告陷害是向政府机关和有关部门告发,诽谤则是当众或者向第三者散布。

2、主观方面不同。诬告陷害的意图是使他人受刑事处分,诽谤则是意图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

3、所捏造的事实内容不同。诬告陷害捏造的是犯罪的事实,诽谤罪捏造的是足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

二、诬告陷害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诽谤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名誉。

(2)主观方面不同:前者的目的是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的目的是破坏他人名誉。

(3)客观行为不同:前者是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通常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后者是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散布于第三者或更多的人,但不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如果行为人虽然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实,但并不告发,而是私下散布,旨在损害他人名誉,就构成诽谤罪。

2、本罪与报复陷害罪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

(2)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是一切公民;后者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与举报人。

(3)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后者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进行报复陷害。

(5)目的不同:前者是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后者是一般报复的目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利用职权、捏造犯罪事实,并向有关机关告发的,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特征,应定诬告陷害罪,不定报复陷害罪。

三、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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