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有股份是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发起人的条件是应当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人数应当为二至二百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500万元人民币;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合法的公司住所。
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要求
1、发起人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这是一个最低人数的规定,而对最多人数则没有加以限制,因为这是资本的广泛联合,不限规模,也就不对人数提出上限。
2、发起人资格。
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但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因为所设立的公司是中国法人,为了保证及时办理有关事务和履行义务,应当有此要求。
3、发起人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认购其应当认购的股份,这是指整个发起人而言的,至于每个发起人需要认购多少股份,则由发起人相互约定。但是无论哪一个发起人都必须认购股份,不认购股份的就不具有发起人的资格。
4、发起人任务。
发起人是组建公司的人员,其法定任务是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为设立公司过程中有大量事务,必须由法定的人员负责办理,发起人就是这种人员,他们与一般的不入股的工作人员是不同的。
5、发起人人数的特别规定。
如果是一个或者二、三个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发起人人数上可以少于五人,不受发起人在五人以上的限制,但是有一个附加条件,就是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这样可以使公司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备的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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