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审计活动归属于一种审计类型的做法,即为审计分类。对审计进行科学的分类,有时对于加深对各种不同审计活动的认识,探索审计规律;有利于更好地组织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的作用。研究审计的分类,是有效地进行审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
审计分类的一般方法:
首先提出分类的标志,并根据每一种标志,确定归属其下的某几种审计;然后按照一定的逻辑程序,将各类审计有秩序地排列起来,形成审计类型的群体。从具体的分类方法上看,不外乎是单标准分类法和多标准分类法两种。
1、单标准分类法,即按照单一的标志而进行审计分类的方法。如按照被审计对象的范围、内容或审计的目的来分类,或者按照审计不同的方式来分类。1982年9月联合国开发署与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把当时世界各国的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的内容划分为财务审计、弊端审计、管理审计和综合审计。有些国家把审计按其实施方式,分为事先审计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传统审计和效果审计。按照单标准进行审计分类,方法简单,主体突出,容易被人理解和掌握;但是审计类型容量小,没有弹性,不适应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2、多标准分类法,即是按照多种标志而进行审计分类的方法。按照分类标志排列不同,多标准分类法,又可以分为无层次分法和有层次分法两种。无层次分法,即为一揽子分法,有多少标志,就有多少审计类别,各种类别平行排列,形成无层次群体。如按照审计的目的、范围、内容、执行者、被审计单位、进行时间、组织方式、审计性质等多标志划分,并平行排列。这种方法,少则按两个标志划分,多则按十多个标志划分,中间没有层次,很难被人掌握;又由于各人对各种标志理解的角度不同,其分法也各不相同。有层次分法,先按审计最基本的第一位特征,用粗线条分成若干大类,然后再按照更加具体的特征,将每一大类再进行细分,形成有层次的审计类别群体。如日本的三泽一先生将审计划分为重要的类型和其他类型。重要类型按照审计的对象、人员、实施动机又可以再分;其他类型按照实施次序、时间、重点再分。我国通常对审计进行基本分类和其他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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