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属于缓刑吗,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时间:2023-04-18 15:43:11 30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假释属于缓刑吗

假释不属于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八十一条【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二、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是什么

(1)适用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适用根据不同。

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中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3)适用时间不同。

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刑罚过程中适用的;

缓刑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的。

(4)不执行原判刑罚的范围不同。

假释必须执行原判刑期的一部分后,有条件不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的全部刑期。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假释不属于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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