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形被认为是不可抗力的一部分
不可抗力包括的情形主要有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征收、征用等。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由谁承担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违约方是免责。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也要承担责任的,违约方承担无过错的违约责任。法律上对于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害,以免责为一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的特点与构成要件
不可抗力的特点:
1.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预见的事件。
2.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控制的事件。
3.不可抗力是独立于当事人意志和行为以外的事件。
4.不可抗力是阻碍合同履行的客观事件。
不可抗力的构成条件:
1.不能预见。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2.不可避免。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3.不可克服。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n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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