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是原告提前支付。法院判决后,根据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款手续。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当支付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属于当事人应当支付的费用。诉讼退款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即当事人预付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当支付的部分退还给当事人。
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支付
民事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用一般应当由败诉方支付,在起诉阶段则应当由起诉方先行支付。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等标准进行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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