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申报的债权如何确认债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然后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最终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二、申报债权所需的必备条件有哪些
申报债权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2.申报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4.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报债权流程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且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期间。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法人主体。
4.申报债权的分类。
5.职工债权。
6.债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n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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