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被执行者在法院裁决正式生效之后拥有完全的执行力,却出于刻意之行为而有意拖延不履行义务,那么法院有权运用强制手段应对,比如施以罚款惩戒,进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拘留行动,乃至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反之如果被执行者确实存在无法履行法律判决的具体情况,则法院或许会暂时中止执行过程,等待被执行者具备了相应的履行能力之后再重新启动执行工作;抑或,在双方尊重彼此意愿且达成一致的前提下,设定分期付款的方式来逐渐实现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得以正式生效之后,申请人有权利在长达两年的时效内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此项时限的起算点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当相关法律文书并未明确设定有关履行期间时,其时效则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进行计算,亦即判决书被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手中的日期为准。
2、然而若相关条文中已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具体时间,那么申请人有权从履行期限的最终截止日开场计算诉讼时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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