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主体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时间:2023-03-08 13:10:24 1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合伙企业不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职务侵占罪减轻处罚再犯要判缓刑吗

犯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被减轻处罚的,还是能判罚金。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公司用私人账户去收款算职务侵占吗

公司用私人账户收款,如果符合构成要件,那么属于职务侵占,即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

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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