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挂上汽车牌照,放置检查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携带汽车执照。汽车牌照应按规定悬挂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或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在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没有放置检查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没有汽车驾驶执照、汽车驾驶执照的,一次减免1分。
新车临牌上路要带上强制险标志吗
说起车这个东西呀,你说在现代,真不是什么稀罕品了,但是要做一个有素养的车主,那也是大大的学问呀,那才是稀罕的东西(说到这笔者又想起了“小悦悦”事件了),今天我们要讲的法律知识就是和新车上路有关的,对于即将驾驶爱车去“闯荡江湖”的新主来说,这些知识都是必须要了解的哦。
很多人都觉得,自己只要拿了新车发票以及一系列的资料证明之后就可以驾驶新车上路了,这些资料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忘记给你的爱车贴上强制险标志哦。
很多新车主都把注意力放在了临时车牌上面去,甚至有一些大马哈的车主总是忘记贴上交强险的标志,或者是根本没有交交强险,如果你存在这种行为,一是对公路交通的不负责任,二是对交通法的藐视,这还不是个简单的问题,这是一种规则意识。
而且一旦你没做以上这些措施,被交警查到了,一样还是要补交交强险,甚至会收到额外的高倍罚单以及扣留车辆哦。
要想平安轻松地上路畅游,这些安全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必须按照交通法的原则走完这一套流程,买车前你得考驾照,然后去提车辆,同时吩咐取得购车发票,还要对新车进行检查,合格了就去办理临时牌照,在这个过程中你必须还要拿到交强险的保单才能进行。
交了交强险当然也要把标志贴在车上,每年可以换新的。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己平安的上路行驶,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他人的安全着想,如果多次劝告补办任然不改的话,很可能会被吊销牌照呢。而且多贴个标志也不是一件麻烦的事,这是一种安全的象征,积极配合警方的工作,这样对双方都有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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