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开庭需要哪些人到场参加
法院开庭时,一般需要以下人员到场:
1.法院方面:
(1)审判长;
(2)审判员;
(3)人民陪审员;
(4)书记员;
2.原告方面:
(1)原告;
(2)原告代理人/辩护人;
(3)原告代理律师;
3.被告方面:
(1)被告;
(2)被告代理人/辩护人;
(3)被告代理律师;
4.其他可能相关人员:
(1)相关证人;
(2)公诉人;
(3)旁听人员。
二、离婚开庭的流程
离婚开庭的流程如下:
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准备起诉状和证据清单或提交答辩状,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2.开庭审理: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调解;评议;宣判;
3.执行判决。
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三、离婚开庭的时间
关于离婚诉讼受理之后多久开庭,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一般在准备开庭三天前会通知当事人开庭。但是对审理是有期限的。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必须要在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限制。
全文7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