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没有夫妻双方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并且在婚后成立经营的公司,其收益要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对于婚前成立的公司其婚后经营所产生的利益要属于夫妻见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于其共同财产具有平等公平的处决权。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姻期间处理使用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才可。
公司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司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并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等。婚前对公司的投资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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