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刘连华在使用“飘柔”洗发水后出现湿疹致残,为此,她将经销商罗绍文、厂家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鉴定刘连华使用的洗发水不属于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生产,系假冒产品,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被告罗绍文赔偿原告刘连华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合计2.34万元。4月19日,由于原告刘连华申请强制执行,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已向被执行人罗绍文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现年42岁的刘连华,于2004年1月9日在罗绍文经营的店铺里购买了一瓶飘柔滋润去屑洗发水。但使用后不久,刘连华出现头痛、头痒、头肿起泡并脱发及全身红斑、湿疹并骚痒糜烂等症状,经本地医院诊断为洗发水过敏,经湖南省湘雅医院诊断为湿疹。刘连华认为,该病是使用了质量不合格的洗发水所致,遂起诉要求经销商罗绍文、厂家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赔偿。
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认为其生产的产品质量是合格的,不存在缺陷,于2004年8月30日申请对刘连华使用过后残余的该瓶争议洗发水进行鉴定。当年10月15日,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该争议洗发水进行鉴定,11月12日得出结论:
1、送检产品在ZPT含量、CatSo3含量和香气、色泽等方面不符合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内控技术规格,与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有较显著差别;
2、根据检验结果,送检产品不属于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产品;
3、送检产品所检卫生指标铅、砷、汞及有效物、泡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行业标准QB/T1974-1994《洗发液》标准,但另有四项检验项目判定为不合格。刘连华的伤情经法医检验为九级伤残。
上栗县法院一审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出售假冒产品及不合格产品,对因此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生活自助具费及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刘连华向罗绍文购买洗发水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且罗绍文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不出刘连华所受到的损害是否与其使用洗发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的证据,由此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鉴定,刘连华所购买的洗发水不属于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所生产,系假冒产品,故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消费者买到假货如何赔偿
消费者买到假货如何赔偿
1.对于索赔的金额来讲,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本身有着特殊协定的话,那么就按照特殊协定的约定来进行。例如有些商家给消费者的承诺是买到假货就要赔十倍的价钱,那么如果真的买到假货的话,就需要按十倍的价格来进行赔偿。
2.不过一般情况之下,消费者和商家不会有这样的约定,那么此时就按照国家的标准来进行,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商家那里买到假货的话,商家是需要上消费者赔偿一定金额的,该金额是消费者买到其货物金额的一倍。
3.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来讲是按照这个一倍的标准来进行赔付的,如果商家购买一个商品的价格是1000元,那么如果在最后认定这个商品是假货的话,就需要商家要2000元的标准来进行赔付了。
以下几个步骤是必不可少的:
第一步可以直接拒绝付款或者签收。
卖假货的,这个行为通常会发生在网购的时候,所以在网购的时候如果在打开包装后,让人收签字之前就直接可以认定这个东西是假货的话,那么就可以拒绝签收直接不签字,那么商家就没有办法确认收货,此时就可以和商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来申请退货或者赔偿。
第二步与商家协商。
像这种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能够自己协商解决的话,就不需要动用法律手段,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应该拿出这个东西是假货的证据,可以是相关部门的验收规定,也可以是和真货的对比图来向商家进行反应,一通常来讲,商家在这个阶段都会对于消费者有一定的表示,也就是给与赔偿金。如果商家此时还不给予赔偿金的话,就需要动用下一个手段了。
第三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这种问题涉及到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以及还会涉及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所以后果是非常严重的。此时如果商家不配合退货或者是赔款的话,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将一系列的证据移交法院,之后由法院来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关于如果消费者在商家那里买到假货了之后应当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在通常情况之下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赔偿,数额是怎么样计算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真到了遇到了这种情况的话,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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