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外来人才
时间:2023-06-05 18:14:37 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浙江省把被本省范围内用人单位聘用到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上工作、无当地常住户口的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称为外来人才,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如《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浙政[1994]4号),《浙江省外来人才聘用证实施办法》(浙人才[2000]179号,2000年9月6日)等。对外来人才的管理主要有以下规定:

(一)外来人才的管理机构

主管外来人才的部门为本省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日常管理工作由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承担。

(二)全省统一实行《外来人才聘用证》

1.用人单位聘用外来人才,应为其申办《外来人才聘用证》。办理《外来人才聘用证》,应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核准。

2.用人单位申办《外业人才聘用证》,应当提供如下书面材料:

(1)《外来人才聘用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及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复印件);

(2)外来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3)拟聘用人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

3.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收到用人单位按第五条规定提供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答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凭核准通知书领取《外来人才聘用证》交由被聘用人保管。

(三)持有《外来人才聘用证》的人员,享受下列待遇:

1、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该单位要求调入,且本人愿意,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2.在浙工作期间,原单位未办或停办社会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事宜;

3.可按本省有关规定申报相应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在购房、子女入托、入学、公务员招考等方面享受当地常住户口人员同等待遇;

5.人事关系可委托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

(四)《外来人才聘用证》的有效期等

《外来人才聘用证》的有效期一般应与用人单位聘用期相一致。因终止、解除聘用合同或办理调动手续的,用人单位要立即收回其《外来人才聘用证》,交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注销。《外来人才聘用证》遗失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其申请补办。

参阅文件:

《浙江省外来人才聘用证实施办法》(浙人才[2000]179号,2000年9月6日)

全文93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新时间:2024-07-18 14:45:09
查看营业执照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营业执照 最新知识
针对招聘外来人才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招聘外来人才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