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根据当地政策补偿的。一是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二是拟用地位于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
四个河段的范围见测量和分界图。三是被征收土地的村、组、面积为阜阳市颍东区冉庙乡兰塘村集体所有,总用地面积0.0880公顷,其中农用地0.0880公顷(耕地0.0880公顷)。(以实际计量申报和政府依法批准为准)四、农用地转用和拆迁征地补偿初步标准(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农用地转用征用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照下表初步确定,并编制征地计划报批。(2)青苗补偿标准确定为每亩1100元,报批。(三)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根据市政府发〔2015〕205号、市政府发〔2014〕39号文的规定,补偿应当以事实为依据。
征地拆迁的实际补偿标准须经政府依法批准。(5)征地涉农人口初步安置措施:
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与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富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的;不符合《富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要求的,采取货币安置。实际安置方式须经政府依法批准。6本通知下发后,在被征收土地上修建、种植、种植的地上附着物和苗木不予补偿。
7。本通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东分局送达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上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不同意见的,元局英东分局申请听证的,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书后五日内书面通知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逾期不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
全文6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