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第三胎,首先要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孩子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小孩出生后,要在出生的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小孩出生后一个月内,要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小孩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办理孩子的户口。
一、新生儿上户口流程?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亲戚关系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儿上户口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属计划外生育的,持婴儿母亲所在镇或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婴儿父或母的集体户口簿或家庭户口簿。
4、属跨年度出生未落常住户口的,应持上述材料到派出所申请,报市局审批。
5、对出国人员(留学、经商、务工)在国外出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应本着简化手续的原则,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可在其父或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处落户。因各地政策存有差异,建议办理时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
二、集体户口小孩怎么落户
集体户口的小孩,必须出具集体和户主申报新生儿户籍的书面同意书,向当事人住所的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并携带相关的证明信息。需要携带出生证明、婴儿父母婚姻证明、家庭卡、居民身份证和集体出具的登记永久居留同意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三、根据规定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到女方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上户口即可,上户的时间是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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