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车撞了自己开的店不能营业怎么办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对在此类情况下的个体工商户进行赔偿事宜,需依照所致其损失状况来具体定夺。
若对财物方面产生了损失,应按照具体损失量赔偿。
如涉及到误工费,则需根据个体户的工资收入及误工时长来计算赔偿额度。
若受害人遭受身体伤害,在接受医疗救护过程中,因各种开销以及由于误工期导致的经济利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误工费、陪护人员劳务费、交通费、住宿费、在医院用餐的补助费、所需营养品等相关财务开支,赔付责任方均应当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二、倒车撞到别人车开价太贵怎么办?
首先,当定损结果存在分歧时,应进行合理探讨并寻求解决之道。
倘若定损完成后遭到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公司所出示之定损单上所确定的损失金额产生质疑或否认,此时便可以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表示认同。
鉴于此种情况下,双方尚未就修理项目以及损失金额达成共识,因此保险公司所出示的定损单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此基础之上,车主享有请求通过适当地程序进行再次定损并由独立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的权利。
在事件发生后,建议尽快明确维修方案。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对于受损零部件的处理原则上是建议修复为主,然而若部分损坏部位确实无法修复,则可以考虑予以替换。
作为车主,在遭受零部件损害之后,为了避免留下潜在的安全隐患,往往更加倾向于采取直接更换部件的策略。
在此种情况下,投保人都应在维修前或者维修过程中与定损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以便确立合适的维修方案,以确保能够顺利地获得相应的赔偿。
关于定损及维修场所的选择问题。
除了上面讨论过的两项重要因素之外,车主在先前已经与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标准来确定损失金额的前提之下,在定损完成之后,切勿擅自转至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以免使得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中依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计算损失金额,从而给车主带来不必要的额外经济压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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