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应当由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前提是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医疗损害责任确定原则是什么
1、过错原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无过错责任。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的赔偿责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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