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所需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
2、失业证(外地户口、临时工除外)复印件1张;
3、一寸免冠近照2张;
4、身份证复印件2张(A4纸);
5、干部、全民固定工、集体工或曾经在部队服役的合同制工人需提供档案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复印件包括入退伍证明、知青证明、招工表、转正定级表、工作调动函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及与原件相符章)或市人社局、组织部的查档证明原件;
6、《惠州市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张(加盖单位公章);
7、本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张
窗口办理流程
1、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停保业务;
2、停保成功后,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由单位向博罗县社保局二楼业务大厅递交所需资料;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实行签到制度,即本人必须在每月8至20日的工作日到社保局签到一次,按规定无正当理由(遇交通事故、因病住院除外)逾期签到的,不能领取当月失业保险金;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签到的,停发失业保险金。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的和两次不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训练活动的,停发失业保险金。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资料齐备即时受理,当月25日月结前对全部申报失业金人员审核完毕,报到后次月8日前准时拨入所提供银行账号内。
办事窗口
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博罗县城人民路社保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0752-6628771
交通指引:从博罗汽运西站起点,沿惠州大道往广州方向行驶800左转进入人民路,沿人民路直行行驶1000米到达终点。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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