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能不能赔偿民事赔偿?
时间:2023-08-08 14:45:08 3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不接受诈骗罪中受害者提交的刑事附带民事诉状。原因是诈骗罪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只有因人身权利被犯罪侵犯或者财产被犯罪分子破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诈骗罪中,被骗的钱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回或者责令赔偿诈骗案。同时,根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规定》第五条,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经追回或者退还赔偿不能弥补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合同诈骗罪被害人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可以。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将他们作为共同侵权人起诉,就使他们能够承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受到应当受到的民事法律制裁。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合同诈骗罪由哪些要件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

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其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四)、主观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践中,在本罪的主观方面应注意到:间接故意和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本法总则适用于其他有刑罚规定的法律,但是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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