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对方可以写借款吗
不可以,名为股权转让协议,实为借款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股权可以无偿转让吗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
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并进行工商变更手续。
股东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大多数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对个人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还比较陌生,现就个人股权转让需注意的几点来具体分析一下。
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纳税地点,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由此可见,股权转让不可以让对方可以写为借款,股权转让和借款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大家在平时生活中遇到各种需要签订相关协议的行为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否则一旦出现纠纷就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n(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n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n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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