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工程款拖欠该采取何种处理措施
国家工程款拖欠可采取的处理措施有: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拖欠工程款追讨所需证据有哪些
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2.工程招投标文件;
3.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
5.施工图纸;
6.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及损失证明;
7.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施工日志;
8.工程量增减的签证;
9.设计变更的文件;
10.质量验收的证明;
11.工程进度付款凭据;
12.工程分包情况;
13.工程总决算书或分阶段结算书等。
三、工程欠款纠纷起诉程序
1.准确选择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要选择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括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
2.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3.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提交相应的材料;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5.当事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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