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逮捕令下来一般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如果需要延长的需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延长后还需要延长的,则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公安机关逮捕令下达并不意味着判刑。是否判刑需经过审判阶段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梳理的结果才能予以判断。
一、公安机关逮捕令下来多久开庭
公安机关逮捕令下来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开庭审理。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但最多不应该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公安机关逮捕令下达就意味着判刑了吗
公安机关逮捕令下达并不意味着判刑。逮捕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可能还处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而判刑要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才判。一般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以内会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三、公安机关逮捕令下达还能取保候审吗
公安机关逮捕令下达还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十节 侦查终结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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