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税金及附加(转让方):
1。按转让价款与收购价款的差额缴纳5%的营业税。
2。按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2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让文件(合同)金额缴纳0.05%印花税。
2。按成交价(合同)缴纳3%契税(部分地方为5%)。三是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土地增值税按收入扣除工程款后的增值额缴纳。2。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土地开发成本、费用;房地产转让相关税费等。四级税率确定: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为便于计算,可采用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额=增值税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以下特点:(1)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期限内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时期内的土地租金,一般表现为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转让期限由转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受让人在转让期限内实际享有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协议出让、竞价出让和拍卖出让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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