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什么
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
1.合同主体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2.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3.合同价款或报酬;
4.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当事人的签名;
8.落款日期。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订立对当事人有什么要求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2.当事人对于合同订立的意思表示真实,重大误解、欺诈、乘人之危导致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合同订立有哪几个阶段
从实际来看,合同订立分为协商和签约两个阶段。而在法律上合同订立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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