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时间:2023-06-04 20:53:34 1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房屋租赁合同,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同时到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

2、若其中有一方无法到场,无法到场者需委托第三方前来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并提供如下资料:

(1)出租方:

①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若房子已抵押,需提供:抵押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抵押合同中约定出租需银行同意时附带银行出具的同意出租涵)。

②业主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书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社区工作站领取)。

(2)承租方:

①承租方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书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的应搬离。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租客仍然继续居住,那就表示双方默认了两者间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方可以随时终止终止合同关系。如果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租客不续租的,应立即搬离,如果继续居住的,房东可要求房客支付房租,房子拆迁时,可要求房客立即腾房。

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应对租客予以相应的补偿。

三、租赁合同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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