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走了还能领征地补偿款吗
1.当户口迁出之后,若此区域因征地而获得相关补偿款项时,该人员无法获取此类补偿;
2.需要注意的是,征地补偿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产生的收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收益应当分配给集体的全体成员。
倘若户口已经迁出团体,便会被视为不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
3.在农村地区,土地通常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拥有。
一旦户口迁出,即丧失了作为村民的资格,也就无权要求分配土地补偿款。
如果地面上存在建筑物,例如家中仍有房屋,那么在面临拆迁时,房屋的补偿金与被拆迁人的户口并无直接关联。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举报村干部强行征地怎么举报
如遇村干部有违规征收土地行为,您可向各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同时亦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举报。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合法审批程序或采用欺诈手段获取批准而非法占用土地的,均应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勒令其归还非法占用之土地;对于那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业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则需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所新建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恢复土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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